局 长:苏艳虹 电话:2668202
办公室电话:2668229
统计局工作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制定全区统计工作规章、制度、规划和统计调查方案。
2、组织领导各基层单位的统计业务工作,准确、及时、系统、全面地提供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制定政策,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3、贯彻国家、省、市统一制定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调查标准,按要求全面完成上级部署的旬、月、季、年度等定期或不定期统计报表任务。
4、搜集并加工整理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资料,及时提供给区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并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全面完成周期性各项大型普查任务,单独或协助完成各项专项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
6、统一公布全区统计信息资料。
7、负责对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统计数据库、信息网络和传输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8、负责全区统计法律实施的监督工作。
9、对统计违法案件依法进行检查、取证、处理。
10、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干部业务培训。
11、负责完成市统计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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