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长:常 毅 电话:2227801
办公室电话:2227801
残疾人联合会工作职责:
1、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2、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全面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3、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
4、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意见,反映要求,排忧解难,为残疾人服务。
6、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残疾人事业法规,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7、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义务、乐观进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8、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与残疾人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9、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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