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长:胡伯乔 电话:2668314
副局长:张 哲 电话:2668313
副局长:冷雪梅 电话:2668313
办公室电话:2668321
审计局工作职责:
(一)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二)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罚的建议: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2、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3、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区属国有企业、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区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三)接受委托,对区属科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四)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等与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五)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
(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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