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 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 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11.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12.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13.债务支出预算表
14. 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6.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7.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三、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说明(包括增减变化情况等)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4.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包括增减变化原因等)
5.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 、名词解释
第 一 部 分 站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营委办发【2019】24号文件中共站前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站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我局无内设机构。
站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贯彻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站前区委办公室 站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站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营委办发【2019】24号),2019年3月设立营口市站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正科级建制,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本年机构无变动。2024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纳入站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行政单位1:站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第 二 部 分 站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
第 三 部 分 站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站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970.7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0.7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
(1)事业收入0万元;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1970.73万元。包括:
1. 基本支出66.5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8.3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万元);
2.项目支出1904.15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2024年预算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
二、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站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站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购 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站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1年0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
1.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招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车保。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站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4年安排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购置车辆支出0万元,购置设备0万元,大型修缮0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站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金额合计为0万元。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的覆盖率100%。
第 四 部 分 名 词 解 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 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 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 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 映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 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0.一 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 反映公务员考核、公务员招考、公务员管理、公务员履职 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11. 一 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 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 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积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 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 休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 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 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 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 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