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关于2022年度营口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3-09-08

【字号:

分享:


区属各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按上级部门要求计划评选2022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班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德育: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与价值取向。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版)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好评。

2.智育: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能主动探索学习规律,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异,学习兴趣广泛,有较强的求知欲,乐于思考,善于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际中,有较强的动手能力。

3.身心健康:热爱生活,珍爱生命,以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努力学习,乐于参与集体活动,有健康的体魄,有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等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表现认真,有自觉锻炼的好习惯。

4.劳育:热爱劳动,崇尚劳动,尊重劳动,乐于参与校内外生产劳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各项劳动实践,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除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担任班级及以上干部职务一年以上;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维护集体荣誉,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积极组织参加校园文化、科技、社会实践等活动,并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二、评选办法

1.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评选工作操作程序,严格把好审核关。各校毕业年级学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

2.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以班级推荐、综合考核的评选办法。要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发挥激励作用,释放正能量,将优秀的学生和班级评选出来。

3.各学校推荐人员名单须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三、报送要求

规范填写荣誉称号登记表(见附件3、4、5,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照片用“电子版照片”一并打印)和荣誉称号花名册(见附件6),于4月18日下班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局小教科729办公室。

附件:3.营口市中小学、职业学校三好学生登记表

4.营口市中小学、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3

营口市中小学、职业学校三好学生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民族


职务


学校


班级


何时曾获

何种奖励


主 要 事 迹


年   月   日             (盖章)

(市)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附件4

营口市中小学、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民族


职务


学校


班级


何时曾获

何种奖励


主 要 事 迹


年   月   日

(盖章)

(市)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