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10:散煤污染问题仍较突出,城中村、城市周边等低矮面源整治进展缓慢,散煤燃烧已成雾霾主要成因之一。
二、整改目标
分批分期实施搬迁,2023年底彻底解决我区光明村区域散煤焚烧污染问题。
三、整改措施
1.深入实施光明村分批分期居民搬迁工作,在2020年第一批搬迁基础上总结经验,科学制定出本年度搬迁计划,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本年度搬迁200户计划指标。2022年年底前继续搬迁200户,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光明村的搬迁工作。
2.巩固光明村“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成果。确保全部正常使用。
3.做好光明村搬迁过渡阶段清洁煤配送及散煤置换工作,杜绝燃烧生物质引燃清洁煤现象发生。
4.供暖期间成立专班对燃煤散烧情况实施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5.采取张贴横幅、入户走访等方式宣传散煤禁烧相关政策,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021年200户搬迁已完成,2022年光明村搬迁200户项目现已启动,按计划实施,争取保质保量完成全年任务。
2.目前“煤改电”工程项目已完成,光明村2022年主要进行安装524台小颗粒兰炭水暖炉工程,截止现在已全部完成。更新后的环保炉具将彻底杜绝散煤及生物质的燃烧,只能燃烧小颗粒兰炭,燃烧方式的不同将极大的削减污染物的排放。
3.同时追加居民取暖补贴,以每吨兰炭600元的价格定价供给,多退少补,切实降低居民使用成本。每户足量发放酒精块引燃兰炭,坚决避免散煤及生物质劈柴复烧的可能性。
4.供暖期间成立专班对燃煤散烧情况实施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5.采取张贴横幅、入户走访等方式宣传散煤禁烧相关政策,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2 年 9 月 7 日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
受理部门:站前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构、
营口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构
电 话:2923404、2206015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政府2号楼404室
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站前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