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1日,站前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营口味源酿造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营口味源酿造食品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站前区应急管理局
2022.8.2
发布机构:站前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8-02
成文日期:2022-08-02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其他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2022年7月21日,站前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营口味源酿造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营口味源酿造食品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站前区应急管理局
20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