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持续深化依法行政实践、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站前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要求,现将《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过程合法合规、科学民主。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体系,对决策起草、论证、审议、实施等各环节形成的文件资料及时进行系统性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机制。因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调整,确需对已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变更、新增、删减的,由相关决策承办单位充分研究论证后,严格按照目录编制程序报请审核批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推进情况将纳入区政府法治建设年度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倒逼工作落实。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5日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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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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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站前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 |
区民政局 |